关于开展2019年老园丁助学金评选的通知

发布者:杨雪发布时间:2019-05-21浏览次数:439


班级

请按照《南京晓庄学院老园丁助学金评定办法》(南晓院关委[2013]3号)要求,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老园丁助学金的评选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
    1. 资助宗旨: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大学生(师范生优先考虑),帮助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。

    2. 资助对象:二年级、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中经济特别困难、学习成绩优异、道德品质优良的在校学生,校困难生库建档学生

    3. 资助标准: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,按自然年申请、评定,一次性发放。

    4. 资助名额:

学  院

名额

学  院

名额

教师教育学院

3

电子工程学院

2

文学院

2

环境科学学院

3

外国语学院

2

食品科学学院

1

新闻传播学院

2

音乐学院

1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1

美术学院

1

商学院

4

体育学院

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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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幼儿师范学院

2

信息工程学院

4

合计

30


、评选条件:
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申请老园丁助学金。

(一) 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;

(二) 有与其家庭经济情况不符的高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者;

(三) 故意隐瞒或谎报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情况者;

  1. 有休学、转学、退学、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者。

六、评选程序:

(一) 符合条件的学生524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据实填写《南京晓庄学院老园丁助学金申请表》,并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入学以来的成绩单。

(二) 二级学院关工委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后,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,按照校关工委所配名额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材料(一式两份528日前送学生工作处和离退休协会审核。

(三) 校关工委审批,确定受资助者名单,由关工委办公室通知财务处按学期发放助学金,并送学生工作处备案。

  1. 已获得老园丁助学金的学生可连续申请本助学金。

二级学院关工委应当认真做好初审工作,做到公开、公正、规范,严格把关。关注受助学生的表现,保持与关工委办公室、学生工作处及时沟通。

受资助的学生要努力学习、勤俭节约、提高思想品德修养,对我校年老体弱、行动不便、空巢家庭的离退休老同志在思想情感上、体力技能上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怀。

附件:南京晓庄学院老园丁助学金申请表


南京晓庄学院老园丁助学金申请表

姓名


性别


出生年月


政治面貌


学号


所在学院、班级


家庭详细住址


本人联系电话





申请理由











申请人:           日期:

二级关工委审查意见



签字(章):          日期:

离退协审核意见



签字(章)   日期:

学工处审核意见



签字(章)  日期:

校关工委审批意见



签字(章):           日期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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